辽宁省实验林场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辽宁省实验林场是全省唯一一处集林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科技成果推广、教学实习实训为一体的事业单位。全场经营面积13.7万亩,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5.5万亩,森林覆盖率92%。辽宁第二大河——浑河发源于林场经营区内的滚马岭。年涵养水源能力25,000万立方米,年减少水土流失7,800万吨,是辽宁东部山区水源涵养林的重要基地之一,每年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价值1.25亿元。作为沈阳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教学实习基地,累计接待学生实习10,000多人次;作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森林资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自1999年以来多次参加全国林业教学大纲编写和审定、教材编写和审定工作。作为辽宁林业对外交流的窗口,接待国内17个省市学习考察2万人次以上,接待日本、德国、美国、新西兰、瑞典及世界粮农组织等多国和组织考察。1994年被命名为“全国科技兴林示范林场”,2008年被评为“全国森林经营示范林场”。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方面,珍贵阔叶树栽培技术研究、落叶松大径材培育技术研究、公益林伐前更新技术研究等走在全国前列。是全省林业系统森林经营方面的一面旗帜。 林场地处辽宁东部山区,交通较为闭塞,自身负担沉重,职工收入较低,至今仍背负着数千万元的债务。但扶危济困、无私奉献,促进地方和谐稳定与发展的职责时刻没有忘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慈善为民”的慈善工作宗旨,围绕“保民生,促和谐”的目标,开展助学、济困等慈善公益活动。在搞好自身发展建设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累计对39名面临失学的儿童伸出援手,捐资助学;为当地文明村共建,赞助中、小学建设投入资金超过57万元。 2003年,帮扶11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捐款5200元;扶贫捐款4万元;帮扶铁岭白旗寨治理河道4公里;协助当地共建村修公路3公里。 2004年,继续做好文明共建工作,鼓励和提倡职工自愿捐助希望工程,除完成对铁岭白旗寨帮扶工作外,又投资近40万元与地方共同修建公路,职工自愿捐款帮扶尖山子中学9名贫困学生。为地方文明村共建、学校办学等提供赞助近10万元。 2005年,职工自愿捐款2,800元帮扶7名贫困学生;为地方文明村共建、学校办学等提供赞助近 8 万元。 2008年,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场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职工个人和林场捐款超过10万元。 2006年,职工自愿捐款2,800元帮扶7名贫困学生;为地方文明村共建、学校办学等提供赞助近 8 万元。 2007年,为解决当地居民和职工出行难的问题,经过多次与省、市交通部门争取、协商,将湾甘线、砍滚线纳入村村通油路工程,投资29万元,基本完成了砍滚线9.43公里林区公路路基改造工程。机关后勤管理人员自愿捐款帮扶5名贫困学生;帮扶省厅文明共建单位夹河场村治理河道投资10余万元,帮扶周边2个村屯路基改造投资7.5万元。 2008年,在“金秋助学”活动中,赞助湾甸子中心小学2万元,赞助尖山子中学8,000元。对12名被高校或高中录取的职工子女升学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1.1万元。在“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中,捐款5,000元。投资9.8万元帮扶红树沟村路改1.4公里。全年对外捐助30余万元。 2009年,赞助湾甸子中心小学1万元。为救治73名患有先天疾病的儿童,参加“蓓蕾生命”救助工程,捐款1.5万元。 多年来,林场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自身职能,以承担林业产业化技术、森林培育技术研究,提供林业科学试验、科技成果推广、教学实习实训基地,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营企业的发展模式,为辽宁地区的林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扬和认可,先后被辽宁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授予全省“九五”期间护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授予抚顺市社会稳定先进单位,抚顺市总工会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等荣誉称号。被辽宁省林业厅授予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抚顺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辽宁省工商总局评为免检企业。 山川秀美今有时,林海苍茫竞风流。今天,辽宁省实验林场以崭新的面貌和坚定有力的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正为建设成为一个管理一流,效益最佳,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国有林场而努力,也将一如既往向社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从事更多的社会公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