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大药房
“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刘君的座佑铭,作为人大代表的刘君,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 作为人大代表的一名新兵,他非常珍视”代表”这一光荣神圣的职务.
绥中县人民大药房成立于2005年8月,位于绥中县中央路二段23—2号,于2005年正式通过国家GSP认证,是一家药品零售企业。 在总经理刘君的领导下,药房经过几年的辛勤开拓,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社会、关爱大众经营理念,在同行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信赖,三年连续被绥中县工商局评为绥中县消费者满意药店,被绥中镇政府评为绥中县唯一一家爱心药店. 近年来,绥中镇党委、镇政府就辖区内患病困难群体较多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拓宽民生救助渠道,让广大贫困群众真正感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怀与温暖.当他了解到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后,多次找到所在的内东社区表示要尽自己所能,给这部分群众力所能及帮助,经过对困难群众的走访,他决定对其在药房购药给予优惠,实行零利润销售,让利于困难群众,他制作了2500张爱心救助卡,凭这张小小的卡片,困难群众到药房购药就可以享受进价优惠. 受益群众达7000多人,仅此一项,药房就损失利润数万元。 南门口金盾小区十多年来冬季供暖一直不好,百姓室温只有十一、二度,这种情况刘君看在眼里,急在心上,2008年刚过秋天,他积极与县政府沟通, 经研究决定,他出资为小区364户百姓家安上一户一阀,十一月一日正式供暖,现室温二十度左右,百姓无不拍手称快,都说刘君为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中,人民药房又自发组织为灾区捐款50000多元,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一份真情。几年来,药房在扶贫、助学、助残、助孤等爱心公益活动中,累计捐资捐物达数十万元。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刘君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他表示一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不侮使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多为百姓着想,为人民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