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安全管理 聚焦群众关切 进一步落实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工作
近年来,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党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特殊群体兜底保障职责扛在肩上,将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融入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防线。 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职责再学习再落实行动,推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的落实。 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针对建筑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风险隐患排查。 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再宣传再教育行动,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冬季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疫情防控期间酒精消毒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营造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让每名工作人员明晰自身岗位职责,比如学会在火灾初始阶段正确使用消防设备,以及掌握发生疫情后如何处置等。 四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行动,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排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五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准备活动,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监督指导各机构做好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在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和三家国有公墓实施全封闭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分区分级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制定风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封得坚决、控得彻底、绝无隐患,守严守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零感染”底线。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社会福利保障工作和群众需求关切,把民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持续开展社会福利保障进社区,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康复医疗供养进社区。社会福利机构深入街道社区,加强政策宣传和科普推广,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提出在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层级式医疗护理新模式,实现弱势群体兜底保障的零距离。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进社区。加强与各县区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与街道、社区、村的工作衔接,明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责任主体,畅通生活无着人员安置渠道,织密织牢救助管理网络,持续组织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累计劝导救助1672人次、护送返乡213人次、配合安置34人,实现救助服务零距离。三是易走失老人和“阿尔茨海默症”人群救助管理进社区。加大“黄手环+信息采集”工作力度,累计发放黄手环1500余只。组织开展智能定位手环发放活动,累计发放职能定位手环500余只,保障易走失群体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易走失群体关爱保护零距离。四是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进社区。充分发挥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积极协调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夏令营活动,为偏远地区1000余户贫困家庭儿童捐赠10万元爱心书包等学习用品。统筹整合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事务服务部等关于孤残儿童供养、残疾儿童康复、贫困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职能,全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关爱零距离。五是文明殡葬进社区。在抚顺城、新华街道开展殡仪服务站试点工作,宣传殡葬惠民政策,督导整治殡葬陋习,实现殡葬政策宣传和殡葬服务的零距离。依托市海葬纪念园运营管理,连续三年举办海葬集体公祭活动,为绿色殡葬与陋习整治双促进、双提升做出突出贡献。 六是慈善文化宣传进社区。组织“慈善日”宣传活动和慈善项目推介活动,推动宣传慈善文化,开展慈善交流活动,实现慈善政策宣传与落实零距离。近两年,中心各项业务工作连续多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单位获得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文明单位”等多项国家、省市级集体和个人荣誉。(作者 赵晓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