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企业等公益力量可以做什么?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明确,“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性转移。面对这一历史性转移,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应该如何应对?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还要完善相关机制。资金方面,除了财政资金,还要更多利用金融特别是中长期信贷资金;主体方面,除了农村内部主体,还要鼓励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对文件进行分解读时强调。 那么,具体可以做什么呢? 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十三五”时期,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这其中,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在署名文章《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对此予以肯定: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开展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建设社会扶贫网,动员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此前参与脱贫攻坚的公益力量是否要撤出呢?《意见》强调,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要设立衔接过渡期。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 这意味着,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不仅不应从脱贫攻坚的战场撤出,还要继续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同时向乡村振兴的方向进行探索。 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意见》提出了2021年和2025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内的公益力量在其中可以做什么呢? 《意见》中提出的下列目标任务,公益力量可以积极参与: 2021年,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过程中,还要完善相关机制。资金方面,除了财政资金,还要更多利用金融特别是中长期信贷资金;主体方面,除了农村内部主体,还要鼓励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对文件进行分解读时强调。
具体来说,《意见》提出的乡村建设行动中以下内容,公益力量无疑是可以积极参与的。 1、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例如: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等。 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改水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置、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等。 3、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例如,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和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到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耕读教育、网络教育等。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包括村卫生室、村医、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疾控机构等方面的建设;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等。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4、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例如,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力争见到明显成效,让乡村面貌看到显著变化。” 唐仁健强调。 加强乡村治理 在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同时,《意见》还要求加强乡村治理。 要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要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意见》还要求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