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 吴邦国着重从六个方面报告了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一是坚持一手抓法律制定、一手抓法律清理,选举法修改工作及时启动,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或提请审议,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通过作出专门决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修改相关法律、开展国际合作等,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四是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代表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五是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从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出发,巩固和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加强各层次友好往来,对外交往更加活跃。六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好履职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自身建设继续加强。 吴邦国指出,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迈进的重要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如期实现,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