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的四个判断
随着我国进入了发展型新阶段,全社会公共需求发生重大变化,这对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新的要求。对此,可有四个判断。
第一个判断是公共产品短缺成为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突出矛盾。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具体反映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基本住房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日益成为老百姓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基本内涵。最近几年我们在各地调研的情况也表明,因病和因教致贫与返贫,在一些地区还仍然存在;解决好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的民生问题,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从我国发展型新阶段的特定背景出发,公共产品的短缺不仅成为新阶段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而且也是新阶段社会矛盾、社会风险的聚焦点。 第二个判断是利益表达与利益诉求成为新阶段全社会的基本公共需求。总体上看,我们对此问题,应该说还缺少客观的、清醒的估计。我认为,利益主体多元化与利益主体分化是一个大趋势。尤其是进入到发展型新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个趋势仍在逐步加大。我把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概括为“1+3”:“1”是利益关系失衡,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最为突出的矛盾与挑战。在这样一个特定背景下,“3”个失衡不可避免:一是投资消费失衡;二是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失衡;三是权力运行和权力约束的失衡。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分化,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开始成为全社会重要的公共需求,协调好利益关系成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 第三个判断是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应成为社会管理创新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利益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引发的群体事件增加,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畅通的表达渠道。应当看到,利益诉求和利益表达的需求不断增长,老百姓需要有“出气口”,社会需要有“减压阀”,以合理、有序地引导社会利益的表达行为。因此,适应利益表达这种公共需求增长的趋势,我认为十分有必要把“减压阀”,也就是社会协商对话机制,作为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的公共产品。 第四个判断是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我一直有这样一个观点,有组织的理性表达比非组织的个人行为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组织就可以协商,就可以谈判。因此,规范发展民间组织,形成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协商对话机制,远比非理性的个体行为要规范得多、有效得多。所以社会协同、公共参与重在实现有组织的协商对话,防止无组织的对抗。当然,更深层次还取决于制度法律的安排。那么,如何发展民间组织?我认为有三件事很重要:第一,现有的群众组织需要尽快转型。要以公益性、独立性、专业性为重点,推进传统的、行政化色彩还比较浓的社会组织的转型,使它们能够更好地代表各自群体的具体利益;第二,给新的民间组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从现实情况看,社会组织发展有丰富的土壤,有很大的社会需求,关键在于加快放权、加大支持。第三,要尽快打造一支具有现代服务理念、愿意投身社工事业的新型专业人才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