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共和国功臣 开展社会奉献爱心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好“建国六十周年”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对全省的“老干部、老公安、老妇联、老劳模、老教师、老工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开展走访慰问、物资援助、生活照顾等相关活动。切实解决好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模小,内容新颖的专项公益活动。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做好社会动员和物资、资金援助工作。
当前我省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辽宁人口总数的7.2%,在这部分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新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不同的贡献,他们是共和国的功臣,是社会的精神财富,各地方应组织各界力量逐步提高这部分老人的生活标准,改善生活状况,让他们共享共和国经济发展的丰硕成果。 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要有组织,有计划拨出专项资金开展丰富多样的公益活动,不搞形式主义,真抓、落实、积极响应,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应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为推动社会进步尽一份社会责任。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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