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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河省级生态湿地保护区项目

辽宁清河省级生态湿地保护区项目

 
   
经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辽环[2008]80号文件批准建立“辽宁清河省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拟同辽宁雄氏企业集团合作开展生态湿地保护项目。由于工作需要和便于项目开展以下简称“清河生态湿地保护区”。
一、 概述
    辽宁清河省级生态湿地保护区位于铁岭市东北部,属清河区和开原市、西丰县、清原县辖区内。总面积2287133k㎡,14个自然村。现有脊柱动物394种、鱼类37种、水生物22种、两栖类5种,爬行类16种,鸟类295种,兽类4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41种,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2种;林业部“三有”动物254种,野生植物253种(详见科学研究院规划报告)。
二、 初级实施规划
(一)设立辽宁清河生态湿地保护基金
    生态湿地保护基金属公益性基金,主要来源由几部分组成:● 生态湿地保护基金国际化:利用清河保护区湿地自身资源获得国际援助,申请国际立项和资源开发等方式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和社会各界的投入。● 政府投入专项化:调研考察,申报湿地项目,争取国家环保总局、林业部和省政府的生态湿地保护资金支持。● 企业资助

    系统化: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到湿地保护的工作中去。● 社会资助常规化 :充分发挥社会志愿精神,策划湿地保护公益项目,构件社会参与平台,完成生态湿地保护基金的募集工作。● 税收政策规范化:认真研究公益减免税政策,合理利用政策优势确保捐赠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二)恢复生态湿地文物建设
    为充分体现湿地文物的公益性和历史性,恢复湿地现有文物,尽快建立“辽宁省清河湿地历史文化观光景区”,弘扬民族文化,扩大社会影响。
(三)建立“辽宁清河生态湿地红星基地”
    红星基地为公益性休养院,主要”面对共和国功臣、劳动模范、著名公益企业家和志愿者,为其提供绿色公益性服务。红星基地依托解放战争“四平战役”指挥所和相关历史遗迹开展服务活动。
(四)建立“清河生态湿地保护”网站
    网站采用大量湿地图片和动植物做为宣传资料,扩大湿地的国际影响力。
(五)开发清河湿地系列公益产品
充分利用湿地现有资源实施系列公益产品研发工作。首先,推广绿色纯氧理念,研发充填装袋湿地天然氧气,无偿赠送社会各界来宾。即体现其公益性,又扩大湿地保护的社会影响。其次,开发“辽宁公益湿地特供水”利用当地自然水资源,注明含矿物质比重和保健功能,特别策划,特殊包装,形成公益品牌限量赠送。最后,组织收购清河湿地区域野山珍产品,山鸡、鸭、鱼、蛋、山菜等,天然无公害绿色食品,形成公益慰问礼品,主送省领导、共和国功臣、劳动模范和社会各界名流。销售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公益政策实现公益性营销,为湿地保护筹集经费。
三、合作项目细则
(一)由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辽宁省公益基金会和辽宁雄氏企业集团共同实施绿色旅游开发推广工作,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观光游览。
(二)由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同辽宁雄氏企业集团组成“辽宁清河湿地保护管理公司”,进行合法商业运作和生态湿地保护区建设。
(三)“辽宁清河湿地保护管理公司”收益部分由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和辽宁雄氏企业集团合理分配(比例待定)所收盈余用于湿地保护建设和公益项目。

 

铁岭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批转来的《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辽宁清河省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请示》(铁政〔2007〕7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建立清河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对加强该地区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保护,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保障流域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功能保护区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生态功能保护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跨县(市)及对维护地(市)级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规定,按照该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规划范围,建议你市建立铁岭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
     三、要积极支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清河区政府:
    你区《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铁岭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请示》(铁清政〔2008〕43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建立铁岭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
二、 铁岭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位于铁岭市清河区、开原市和西丰县辖区内,北至西丰县房木镇优雅村,东至西丰县营厂满族乡景新屯,南至开原市李家台乡西南沟村,西至清河区张相镇养马大屯村—打车沟村—佟家沟村—沈家堡子村—北大沟村—开原市八棵树镇貂皮屯村—清河区聂家满族乡聂家沟村—大金家沟村—西老虎峪村—斛米沟村—阎家堡子村。行政区划包括清河区张相镇、杨木林子乡、聂家满族乡、开原市八棵树镇、林丰满族乡、李家台乡、西丰县房木镇、凉泉镇、和隆满族乡、营厂满族乡、成平满族乡等11个乡镇。地里坐标为东经124°11′~124°46′,北纬42°20′~42°35′,总面积1534.33平方公里。
三、主要保护对象:水源涵养林及水源涵养能力,土壤保持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四、组建铁岭清河市级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规划修编、制度制定、项目建设、科普宣传及日常管理工作。市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指导和监督。
此复。


                      
                                                     铁岭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十三日

 

主办:辽宁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
电话:024-23447056 23447059 信箱:lngy_11@163.com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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